浙江金鼎律师事务所(原湖州市第三律师事务所)成立于1980年4月,是湖州市成立最早的律师事务所,现有执业律师10人,律师助理2人,行政财务人员2人。共担任行政机关、事业单位和大、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百余家,年办理案件达300余件。所主任张振华、副主任俞晓曾获得浙江省司法厅、浙江省律师协会授予的“浙江省优秀中青年律师”和湖州市“十佳律师”荣誉称号。
近年来,事务所律师顺应形势的发展,除了办理传统民商案件、刑事案件的法律事务外,从理论上、实务上积极探索新类型法律事务,在对公司、金融、证券、房地产、融资、直接投资、知识产权、劳动争议、医疗纠纷、复杂侵权行为等各个领域的代理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办理上,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并在某些领域业务的办理上具有一定的专长和特色。
回顾建所24年来的历史,事务所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提高,现已拥有自己的律师办公楼和一应俱全的办公设备。事务所的全体律师本着以“雄辩于法庭、仗义于人间”的执业品德,以“不辞千辛万苦、想尽可能千方百计”的敬业精神,致力于促进湖州经济发展和建设法治城市,致力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力求做到精品服务和高效服务的统一。
我们深信:有彼此间的合作,你我的事业将有更广阔的前景。